关于做好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工处:
近年来,在省委教育工委和莆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学院党委的带领下,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进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积极投身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经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对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和基本条件
这次表彰的对象应是在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近年来特别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以及创建“文明学校”、“平安校园”,推动学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总支(支部)班子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科学发展有力,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关系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诚心诚意为师生员工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事迹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工作态度严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公认。
4、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钻研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知识,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坚持原则,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规范,做师德的表率;关心、爱护师生,做师生的知心朋友,热心为师生办好事、实事,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1、推荐范围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面向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及党总支下属各党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等一线教职员工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一线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向一线专职辅导员倾斜,特别要重视推荐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效的辅导员。要控制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推荐比例,注意推荐近年来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尤其是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涌现出来的善于创新,敢于创先,勇于争优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曾受过省、市和学院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此次不再重复推荐。
2、推荐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共5个):在全院基层党组织中民主推荐,其中6个党总支推荐1个,5个直属党支部推荐1个,党总支下属8个教职工党支部(含机关3个党支部)推荐2个,系部党总支下属5个学生党支部推荐1个。
(2)优秀共产党员(共17名):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推荐,以正式党员为基数,按10% (四舍五入)进行推荐(各单位名额附后)。
(3)优秀党务工作者(共5名):在全院所有基层党务工作者中民主推荐(党务工作者名单附后)。
(4)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共2名):在所有辅导员中民主推荐(辅导员名单附后)。
三、推荐要求
1、表彰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任务,各单位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认真把关,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地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各单位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委工作部汇总,征求纪委、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后,报学院党委研究;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由学生工作处汇总,征求纪委、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后,报学院党委研究。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的推荐对象,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各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附件7)报送党委工作部,将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推荐名单(附件8)报学生工作处。各类推荐和审批表(附件1—4,其中主要事迹以第三人称、通讯形式撰写,不少于800字,一式三份)请于6月15日前报送至党委工作部(附送电子文档,邮箱:mzybgsczj@126.com)。
四、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学院党委将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作出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各单位要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把推荐过程,作为创先争优的过程,作为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推进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上新台阶。七一前后,学院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载体,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向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习,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凝心聚力,心无旁骛,真抓实干,为推进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4、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5、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名单
6、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名单
7、各单位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8、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
9、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名单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1年4月19日